警惕6月外贸新规!

6月,外贸人注意这些新政将影响你!
警惕6月外贸新规!
1、外汇管理局最新支持措施

国家外汇管理局5月20日发布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以便利相关外汇业务办理,更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促进外贸提质增效。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外汇局将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外汇业务,便利跨境电商出口业务资金结算,跨境电商可将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

警惕6月外贸新规!

通知优化了跨境电商相关税费的跨境代垫,企业可为客户跨境代垫相关的仓储、物流、税费等。个人可通过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外汇结算,以满足个人对外贸易结算需求。

公告地址:

http://www.safe.gov.cn/safe/2020/0520/16232.html

警惕6月外贸新规!
2、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范围扩大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3号(关于扩大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范围的公告)》,自2020年5月11日起,在原有15种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基础上,新增以下三种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

警惕6月外贸新规!

01.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输印尼)

02.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输新加坡)

03.《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输印度)

公告地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073114/index.html

警惕6月外贸新规!
3、综合保税区内可开展产品维修业务

5月14日,商务部与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的公告,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业务,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开展航空航天、船舶、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数控机床、通讯设备、精密电子等55类产品的维修业务。

警惕6月外贸新规!

此举有利于企业降低海外产品售后服务压力。自5月14日起施行。

公告地址: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e/202005/20200502965882.shtml

 

警惕6月外贸新规!
4、美国对华加税项目调整

当地时间5月21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了新一批2000亿美元加征关税商品清单项下的产品排除及修订公告:新增78项排除产品;修订6项历史排除产品描述。排除有效期可追溯至2000亿清单生效之日即2018年9月24日,申请退回原加征关税期限:排除正式生效后180天内提交申请。

原340亿关税第四批排除产品清单共有40项,本次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仅有13项,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有27项。

警惕6月外贸新规!

当地时间5月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又公布了新一批对中国3000亿美元加征关税商品A清单下产品的公告:新增8项排除产品,修订1项历史排除产品描述。排除加征有效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日。

美国加税调整文件,请在这里下载最准确、最全的:

https://ustr.gov/issue-areas/enforcement/section-301-investigations/tariff-actions

 

警惕6月外贸新规!
5、土耳其对大批商品加征关税

为降低新冠疫情对土耳其经济的消极影响和保护本国工业面临的进口压力,土耳其商务部连日来对大批商品加征关税,最高加至45%。

2020年4月21日起加征关税产品:矿产、金属、化工、塑料、纸张、钢铁、金属、电气电子、机械、车辆、家具、照明等产品。

加征关税时间:2020年4月21日-2020年9月30日

加征关税税率:2.3%-45%

2020年5月12日起加征关税产品:珠宝、冰箱、洗衣机、空调、五金、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运动器材,卫生用品等产品。

加征关税时间及税率:2020年5月12日-2020年9月30日,加征最高达30%关税;2020年10月1日起加征关税税率下调至25%。

警惕6月外贸新规!

2020年5月20日起加征关税产品:建筑材料、建筑设备、机械、汽车零配件,电气设备、钢铁钢板、半成品皮革、天然软木和软木制品、隐形眼镜、玻璃等产品。

加征关税时间及税率:2020年5月20日-2020年9月30日,加征最高达30%关税;2020年10月1日起加征关税税率将进行下调。

土耳其商务部公告原文(土耳其语,可发给客户确认用):

https://covid19.ticaret.gov.tr/ithalat/duyuru

 

警惕6月外贸新规!
6、全国暂停口罩等6类防疫物资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5月10日起,全国范围暂停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医用物资和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简称“5+1类防疫物资”)。

根据该通告显示,自今年5月2日起,对伪报、瞒报出口前述物资的,一经查获从严处罚。其中,对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行业信用直接扣至零分,撤销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扣除当季度50%贸易奖励;对市场采购贸易组货人,行业信用直接扣至零分,撤销市场采购组货人注册,禁止企业法人一年内再次注册组货人;对一般贸易出口企业,行业信用直扣至零分,2020年一般贸易出口奖励扣除50%。

公告地址:

http://trade.yw.gov.cn/ptgg/t96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