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这些海关政策快来看!

2月,都有哪些海关相关新政策、新规定开始实施?快来了解一下吧!

1、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口岸执法新形势,安全、科学、规范做好携带入境宠物(犬、猫)的检疫监管工作,特公告有关事项。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

宠物入境有新规 猫狗通关更便利

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

手把手教你如何携带宠物出境

2、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4号

关于《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特公告《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相关问题。公告自2019年2月1日起实施。

关于《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

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号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为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18年第60号公告)进行了修订,公告本次修订后的规范文本及有关内容,自2019年2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全文)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4、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号

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的公告

为适应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要求,促进企业规范申报,规范海关业务管理,海关总署公告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公告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